各院(系):
根据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下发的《福建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福建省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公告》《福建省2018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核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动员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8:00至4月6日24:00
(二)报名方式:2018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www.fjbys.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通过“个人注册”生成的账号、密码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详细报名流程请参看附件1。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2018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为2018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3年7月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放宽至26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二、院(系)审核
(一)审核时间:2018年4月7日—4月20日。
(二)审核方式: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bys.gov.cn/)进行网上审核,各院(系)审核账号见附件2。
(三)审核要求
1.审核报名毕业生是否属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本、专科(高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非在职研究生。
2.审核报名毕业生填报的报名信息(民族、政治面貌、在校表现等情况)是否属实,并签署审核意见。
3.审核报名毕业生在校期间本专业(班级)综合测评排名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并根据相应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分包含两部分,共32分,评分办法为:
(1)综合测评排名情况(满分30分)。按照学生毕业时综合测评排名情况,进行量化评分:综合测评排名为1%,得30分;综合测评排名为2%,得30-0.5分,即每增加1%,则减少0.5分,如2%得29.5分、3%得29分、4%得28.5分,以此类推;综合测评排名前61%之外,得0分。
(2)家庭经济状况(满分2分)。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得2分;毕业生非家庭经济困难的,该项不得分。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格式见附件3),由各院(系)先审核盖章后再提交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4.各院(系)需按审核要求,于4月20日前完成学生的审核工作,并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闽江学院2018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人员考核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报送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通过易班校本化平台提交。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将统一安排分别寄送至毕业生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三支一扶”办。
5.各院(系)学生报名省级“三支一扶”计划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具体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联系表见附件5。
三、相关要求
(一)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动员2018届毕业生报名福建省省级和各地市“三支一扶”计划,落实“三支一扶”计划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确保政策信息传递给每位学生。
(二)各院(系)务必提醒学生:认真阅读公告,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网上详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注:部分支教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点击查看岗位信息);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将被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三)学工处负责报名人员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院(系)要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审核过程中,如出现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福建省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流程图
2.闽江学院“三支一扶”登录账号分配表
3.闽江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闽江学院2018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人员考核汇总表
5.福建省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联系表
闽江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21日